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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两响马重操旧业张狂偷盗作案被数罪并罚

时间: 2023-12-23 03:21:28 |   作者: 电动工具

  近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同损坏电力设备、偷盗案,被告人黄欣姜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分金10000元;犯损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兼并履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分金10000元。被告人严频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因犯损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分金5000元;兼并履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8000元。

  2013年1月5日晚10时许,被告人黄欣姜(曾因犯偷盗罪于2012年7月19日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2000元)、严频(曾因犯偷盗罪于2013年12月19日被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5000元)来到江西省宜春市麻纺厂某社区寻觅偷盗方针,在该社区社会办理服务站后边一居民楼一楼扶梯间发现两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被告人黄欣姜用贴身带着的螺丝刀翻开两辆电动车的车盖,接通电源发起电动车,被告人黄新江、严平每人驾驭一辆电动车到宜春市袁州区黄泥塘邻近一废品收购店以每辆220元价格出售。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认证中心判定,被盗的两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470元。

  2013年5月6日清晨1时许,被告人黄欣姜来到宜春市麻纺厂农科所良种场橘子园,用剪刀将电线杆上牵引通讯电缆的钢丝及电缆线剪断,共剪断正在运用中的通讯电缆线户用户电话、宽带等电信业务中止。随后被告人黄欣姜将电缆线运至袁州区黄泥塘邻近一废品收购店以1600元价格出售。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认证中心判定,被剪断的电缆线日晚清晨,被告人黄欣姜、严频及另一名男人(状况不详)带着蛇皮袋、铁钩等东西来到宜春市人民公园偷盗,先由那名男人用铁钩将井盖撬开,并用剪刀将电缆线剪断,再由被告人黄欣姜和严频用车将电缆线运往宜春市袁州区黄泥塘邻近的一废品收购店,以6000余元价格出售,赃物由三人平分。发案现场部分井盖未恢复,也未对电缆线线头进行绝缘处理,形成人民公园西部区域断电多日。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认证中心判定,被盗电缆线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黄欣姜、严频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别人资产,其间被告人黄欣姜3次偷盗,价值人民币8495元,被告人严频1次偷盗,价值人民币2470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偷盗罪;被告人黄欣姜、严频偷盗正在运用中的电力设备,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导致十分严重后果,二被告人的行为又构成损坏电力设备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二被告人属共同违法,且犯稀有罪,应当予以并罚。被告人黄欣姜在惩罚履行结束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分。被告人严频在判定宣告今后,惩罚履行结束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定,予以并罚。依据被告人黄欣姜、严频的违法事实、违法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损害性,终究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定。